本期誠徵:任何新課程(請盡量避免開設本中心已有課程)
收件日期至12/31中午12點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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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課程 |
週二課程 |
週三課程 |
週四課程 |
週五課程 |
週六課程 |
本期最多可排課週數 |
10週 |
11週 |
11週 |
11週 |
10週 |
10週 |
2.由於紙本簡章稿擠的緣故,簡章將不會放置所有教師課程或一位教師所有課程,至於是否採用教師提案課程,將視:(1)課程市場接受度 / 提案課程數量,(2)教師行政配合度(包含提案日期時間),(3)收件後是否開班將俟招生後將視報名人數決定(有可能屆時才會與老師聯繫)(4)是否採納課程本中心保有最後權利。
3.如為"照舊課程",請教師列印照舊課程之舊課程課綱,上面載明開課日期並簽名後交給推廣中心。
4.如需更新教師資歷,敬請特別告知承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