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說明及簡章
【招生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一、報名時間
自113/2/16 至 113/3/1 止: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8時。各課程選課至上限額滿為止。
選課系統開放時間: 2/16 15時 ~ 3/1 20時
二、報名地點與洽詢方式
1.本校推廣處櫃台(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313號校門口)。
2.洽詢方式:(02)-22576167#1218、j100@mail.chihlee.edu.tw
三、開課日期:
113年2月19日起陸續開課
四、報名資格
1.學士學分班:報名學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十八歲以上。
(2)未滿十八歲者,應分別具備報考專科學校及大學之資格。
2.修習碩士程度學分班者,應具備報考大學碩士班之資格。
五、費用說明
1.學士班/進修學士班:1學分1,325元。
2.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1學分4,500元。
3.另收取每學期空調費300元,若選修電腦相關課程另計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851元。
六、報名方式
1.親至推廣處櫃台填寫報名表,或至網頁報名表填寫。
http://140.131.78.121/CSSystem/scCrdSelect/cRegisterForm.aspx?C%3Di5fsneZs0Ese
2.須繳交 1.學歷證件影本(正本現場審核後即退還)、2.二吋彩色證件照1張。
3.繳交全額費用(學分費、調費及電腦使用費)、應繳文件並領取收據後即完成報名選課。
七、學分班各系課程一覽表(請直接點選科系名稱即可開啟課程表連結)
國際貿易系 (日間部 / 進修部)
財務金融系 (日間部 / 進修部)
商務科技管理系 (日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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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學期開課之日起缺席達總上課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頒發學分證明書。
2.退費規定: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學期開課之日前退課者,退還已繳費用之九成。
(2)自學期開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退學者,退還已繳費用之半數。
(3)自學期開課之日起算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已繳費用。
(4)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得電話簡訊通知已報名學員不予開班原因,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5)辦理退費時需繳附收據正本或身分證影本及學員存摺封面影本並申請退費。
(6)無法親自辦理報名或退費者,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並須提供"雙方"有效"身分證件"。
3.汽機車進入校園依校園車輛管理辦法及本處汽機車收費要點收費,並請於推廣處櫃台辦理。
4.修業規定:
(1)學員得依需要每學期選修課程,學士學分以18學分為上限;碩士學分以9學分為上限。
(2)學員修畢選修課程且成績及格者,由本校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並「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教育學分採計之用」。
5.本學士學分班、碩士學分班不授予學位證明,當學員入學就讀時,其所修推廣教育學士學分、碩士學分得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辦理抵免,詳細抵免學分及科目逕洽各就讀系所。
6.學分班學員不具學位學籍,推廣教育各類學分班非為兵役緩徵適用對象,若涉及兵役問題,則依兵役法相關規定。若因兵役而涉及退費問題另依退費規定從寬辦理。
7.課程結束後取得學分證明書之公務人員,可至本校推廣處申請登錄學習時數。
8.本校保有開課與修改上課時間等所有權利。
本校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及選課須知及辦法
開放選課時間:2/16 ~ 3/1 請至推廣教育處櫃台辦理。
*報名系統開放時間: 2/16 早上9點 ~ 3/1 晚上8點
*選課系統開放時間: 2/16 下午3點 ~ 3/1 晚上8點
【報名步驟】
一、請直接登入
http://140.131.78.121/CSSystem/scCrdSelect/cRegisterForm.aspx?C%3Di5fsneZs0Ese
「學分班學生基本資料表」,填寫資料(如下圖)。
至本校推廣教育處(校門口右側)報名->日/夜間課務組(行政大樓2樓/3樓)選課->推廣處繳費->完成,到校上課。
【上課時間】
平日日間課程:113年2月19日(星期一)起;每週一至週五日間 8:20 - 17:10上課
平日夜間課程:113年2月19日(星期一)起;每週一至週五晚上18:20 - 21:40上課
【招生對象】高中/職以上畢業或(或修畢二年級以上課程),學士學分班應具備報考專科學校及大學之資格。碩士學分班應具備報考大學碩士班之資格。
【費用說明】學士學分費每學分1,325元,碩士學分費每學分4,500元,空調費300元,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851元,以學分數計收學分費,非以課程數計算。